114年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教師研習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150446A號函辦理。
二、為使媒體素養教育落實於中小學課程與教學,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旨揭研習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日期:114年1月22日(星期三)至1月24日(星期五)。
(二)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三)研習對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
(四)報名方式:自113年12月30日(星期一)起至114年1月13日(星期一)止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進行線上報名,網址:第4003期114年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教師研習(公民新聞的產製與素養)https://workshop.naer.edu.tw/NAWeb/Services/wFrmNews.aspx。
三、名額100位為原則(額滿為止),全程參與者核予19小時研習時數。
四、本研習提供膳宿,差旅費需由各單位或教師自理。研習報名成功後,承辦單位將另以電子郵件提供研習須知。
五、聯絡方式
(一)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林小姐,電話(02)7740-7513。
(二)研習課程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藍小姐或陳小姐,電話(02)3366-3366轉55758。

附件:114年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教師寒假研習計畫

領證通知-國九學生發放(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

一、日前透過學校集體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者,大安戶政事務所承辦人員預訂於114.1.6(一)上午班週會時間至本校發證

二、相關法規規定,初領國民身分證需逐一核對學生人貌無誤後發給,有送件申請的同學,當天請勿遲到或請假。當日無法領取者,煩請學生本人親至大安戶政所領取身分證

三、身分證是重要身份證件,同學領證後請妥善保管運用。

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4學年度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修訂版及調整對照說明各1份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7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128156A號函辦理。
二、本案計畫期程原為114學年度第1學期(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惟為減輕行政作業負擔,爰將計畫期程調整為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三、承上,旨揭修訂版計畫係將計畫期程由學期調整為學年度,並配合調整相關表件,至申請資格及課程類別與課程內容等未調整;調整重點摘要如下(詳附件調整對照說明):
(一)計畫期程調整為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二)參與課程共備次數:需參與課程申請計畫前至少2次共備;執行課程計畫期間,每學期至少1次共備。
(三)增加總計畫團隊及各區基地大學聯繫電話。
(四)相關表件(包括計畫申請表、經費表、課程發展紀錄表、成果報告書及收結算表)配合調整為學年度。
四、檢附「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4學年度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修訂版、調整對照說明各1份。
五、旨案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洽:
(一)總計畫團隊(國立成功大學)承辦人:蘇品亘小姐、莊秀貞小姐,電話:(02)23145277。
(二)各區基地大學:
1、北區基地(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承辦人:張芸慈小姐,電話:(02)2736-0316。
2、中區基地(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人:黃于庭小姐,電話:(04)2218-3387。
3、南區基地(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承辦人:林怡伶小姐,電話:(07)7172930#3004。
4、東區基地(國立東華大學)承辦人:郭晉禎小姐,電話:(03) 890-5020。

附件:
申請計畫調正對照說明
114 學年度上下學期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修訂版)

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跨域教學分團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申請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2月16日北市教視字第1133119280號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6268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提供國民中小學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服務,申請事宜摘要如下:
(一)113學年度第2學期輔導員到校服務期間:自114年2月1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二)申請日程:
1、第一梯次:114年1月3日至114年1月13日止。
2、第二梯次:114年2月10日至114年2月17日止。
(三)申請程序:
1、登入國教署「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跨域教學分團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平臺」:
(1)登錄邀約之主題、時間與地點,每校每學期至多3次,每次至多2日;若為跨區聯合辦理,則計入主辦學校申請額度。
(2)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錄取,國教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輔導員優先入校輔導。
(3)審核結果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請學校檢核確認到校服務之日期及時間。
2、審核通過後:
(1)學校務請主動聯繫輔導員,討論課程安排細節,倘地處偏遠或無大眾運輸方式可抵達之學校,請適時提供輔導員入校交通及膳宿協助。
(2)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惟審核通過後,倘因學校臨時取消邀約,輔導員於學校取消前已發生之交通、住宿及其衍生之費用,由學校全額支付。
(3)輔導員到校服務結束後7日內,學校應完成回饋意見表,未完成者國教署列入後續申請審核評估之參據。
三、輔導員入校方式為深度陪伴性質,非以大型工作坊或研習活動為辦理方向,爰申請人數以20人以內為佳,超過30人原則上不予通過。
四、「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跨域教學分團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平臺」連結如下:https://ctcs.cloud.ncnu.edu.tw/pages /login.aspx。
五、如對本案有任何疑義,請洽國教署承辦人范淳翔小姐,聯絡電話:(02)77367447。

附件:入校諮詢輔導申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