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113.03.08)

113學年度第1學期有意申請非學的家長請注意

1.校內收件時間:113年3/25(一)~4/9(二)下午16:00截止,請有意申請的家長於期限內繳交非學完整表件給教務組

2.校內審查時間:預計4/10~4/19(屆時會通知家長)

★申請相關表件如下:(皆附上odt及pdf檔請自行下載使用)

113-1非學申請表
113-1非學申請表  (PDF)
113-1非學個人申請表(申請計畫書)
113-1非學個人申請表(申請計畫書)  (PDF)

★非學相關法規(請自行參閱)

非學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非學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非學流程圖

臺北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美術及舞蹈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

一、報名資格:設籍本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及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招生學校及各校名額請詳閱簡章)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113年3月25日(星期一)至3月29日(星期五),於本市國中小藝才班鑑定報名系統(https://tparttalent.tp.edu.tw)報名。

三、本市藝術才能班招生人數依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修正條文第六條規定,113學年度調降為每班26名。

音樂班簡章

美術班簡章

舞蹈班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