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水域安全宣導

一、依北市教體字第1153081150號函。

二、近日偶有大雨情形,學生(家庭)於假期間,參與露營或健行等各式活動規劃戲水、涉溪情形,或者從事水域遊憩(含游泳、衝浪、潛水、獨木舟等)等活動可能性高,應穿著救生衣並選擇合法水域場所、前往有合格救生員駐守之安全水域地點戲水,強化水域安全觀念,避免溺水事件一再發生。

三、請學生與家長選擇合法營隊,並於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期間,注意水域活動安全,檢視實際活動內容是否與口頭或書面契約約定相符,並要求營隊活動主辦單位說明安全防護與緊急救護規劃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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