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七新生網路帳號說明

國七新生網路帳號說明

1.學校Google帳號 www.google.com.tw點右上角”登入”輸入預設帳密即可啟用帳號。
預設帳號:學號@gs.hs.ntnu.edu.tw
預設密碼:身分證號後九碼

2.臺北市校園單一身分 https://ldap.tp.edu.tw/login
(登入臺北市第二代國中校務行政系統使用)
預設帳號:hs+學號
預設密碼:身分證後六碼

★提醒:學生需先登入後啟用帳號才能正常使用帳號,首次登入需更改密碼。

國七新生開學日第三節課會進行載具演練

請務必先將google帳號開通以利演練進行

另請記得攜帶載具到校演練,如不方便攜帶載具者,各班亦會提供五臺平板做使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臺北學習中心 「114年度第4期族語學習班」招生簡章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21日北市教國字第1143090959號函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8月20日師大進字第1141022762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強化原住民族語言師資教學專業知能,期有效提升原住民族語言教學質與量,並強化族語傳承與發展之深度與廣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114年度持續辦理旨揭專班。

三、本班招生對象針對有意從事阿美族、噶瑪蘭族、撒奇萊雅族、泰雅族、太魯閣族、賽德克族、排灣族、布農族、卑南族、魯凱族等族語教學或語言推動工作者。

四、本班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14年9月2日(星期二)下午17時止,相關招生訊息及報名資訊,請參考附件或至網站查詢(https://ntnucamp.sce.ntnu.edu.tw/allc/News/)。 五、本班報名聯絡方式: (一)臺北學習中心公務信箱:scettlc@deps.ntnu.edu.tw。 (二)業務承辦人:蘇鈺雯小姐,電話:02-7749-5879;莎優•悟吉納小姐,電話:02-7749-5068。

附件:招生簡章

 

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8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80318號函轉法務部114年8月13日法資決字第11411508110號函辦理。
二、法務部與本部自97年起共同舉辦本競賽活動,目的為宣導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建立知法守法的觀念,並期許全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
制專科學校)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融入教學,本屆2式競賽活動內容如下:
(一)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
1、活動對象: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
2、活動方式: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兩階段競賽。
3、網路初賽:自114年8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0月25日(星期六)止。
(二)創意教學競賽:
1、活動對象: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及教官)。
2、活動方式: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育相關議題進行教案設計,本屆教案甄選之主題如下:
(1)人權法治與性別平等議題。
(2)重大法治議題。
(3)資訊與網路安全議題。
(4)其他與法治教育相關議題。
3、報名期間:自114年8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0月15日(星期六)止。
三、倘對本活動有相關疑問,可洽法務部資訊處:
(一)聯絡人:呂宗軒分析師。
(二)電話:02-21910189#7421。
(三)電子信箱:leila@mail.moj.gov.tw。

附件:
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要點
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點

原住民族語教育教學助理計畫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13日北市教國字第1143085766號函辦理。
二、為培育本市原住民族語師資,傳承原住民族文化及語言,本市特訂定旨揭計畫,希透過協同教學及文化傳承活動,提供未來有意願擔任族語教師者觀摩機會,培養族語教學能量及促進對族語教學現場之認識,激發其教學動機及意願。
三、本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申請條件:教學助理須皆具備以下條件
1、大學以上具原住民身分。
2、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或中級族語別。
3、未來具意願至臺北市進行族語教學。
(二)錄取原則:預計錄取7名,前一學期業參與本計畫者優先錄取,剩餘名額將依據面試分數進行錄取,以通過中高級者優先錄取。
(三)申請期程:
1、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8月22日(星期五)。
2、面試時間:1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至12時。
3、期初會議:114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5時至8時。
4、計畫執行:114年9月15日(星期一)至114年12月19日(星期五)。
(四)實施方式:
1、教學助理每週參與協同教學時間12小時,計畫內容為學習並協助族語教師教學,並需參與本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原教中心)辦理相關原住民族文化課程研習及活動,每天參與計畫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為原則。
2、參與計畫完成者,將發放認證證書,惟教學助理請假時數不得超過總時數之1/3,若請假時數超過規定或未依規定繳交成果者則無法獲得認證證書。
3、教學助理應參加學習成效考評,通過者依成績發給績優獎勵禮券,額度如下:
(1)考評成績達90分:5,000元。
(2)考評成績達80分以上未達90分:3,000元。
(3)考評成績達70分以上未達80分:1,000元。
(4)考評成績未達70分:不發放獎勵禮券。
4、取得本計畫認證證書並通過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高級,且於本市學校教授原住民族語課程者,另核予5,000元獎勵禮券。
(五)補助項目及基準:教學助理鐘點費(依基本工資調整)及保險費。
(六)成果繳交
1、教學助理須繳交每週教學紀錄,並於學期末彙整為成果報告繳交至原教中心。
2、教學助理須於學期末進行協同教學演示1堂課。
四、如欲申請者,請於即日起至114年8月22日(星期五)前填寫申請表,並檢附身分證件影本、戶籍謄本影本、族語認證證書影本、兼職同意書(若現具全職者務必填寫 ),以郵寄方式繳交至本市原教中心( 115001臺北市南 港區興南街62號)或將申請資料掃描檔以mail方式寄送至tpiercenter@mail.thes.tp.edu.tw,信件主旨請訂為「臺北市114—1原住民族語教育教學助理試辦計畫申請資
料」。
五、若有本案相關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原教中心陳建榮教師,02-27837697分機1601。

附件:臺北市原住民族語教育教學助理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114年原住民族語認證加強班(9月)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1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78433A號函轉國立臺南大學114年8月8日南大本土字第1140016089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資訊如下:
(一)日期:114年9月7日(星期日)、9月14日(星期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20,共計2日,12小時。
(二)班別與人數:排灣族語(1班,每班15人)。
(三)授課方式:Google Meet線上研習。(課程網址將於課前通知中說明)
(四)報名資格:
1、第一順位: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原住民族語認證輔導班之教師。
2、第二順位: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有意願教授原住民族語之學校教師。
(五)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114年8月18日(星期一)起至114年8月31日(星期日)止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
2、課程代碼:5108999。
3、報名時,請填列正確通訊資料(含手機號碼、電子信箱),並確認「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之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以利後續聯絡。
(六)審核資格:
1、報名截止後,依照「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審查結果請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審查通過者,請學校據此惠予教師公(差)假出席。
2、課程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5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送「課前通知」,審核通過者請留意電子信箱。
三、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逕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林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電子信箱:fang01162@gm2.nutn.edu.tw。
附件:
實施計畫

「【傳】台語、【承】文化傳統漢學(台語)、教 育部台羅拼音進階班課程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14日北市教國字第1143088206號函辦理。
二、為傳承珍貴漢學(台語)文化,本計畫配合「文化部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規劃辦理系列課程,帶領學員認識傳統漢學之妙、詩詞吟唱之趣,並習得教育部台羅拼音,落實語文聽、說、讀、寫四大領域,完整體驗台語文基本知識。
三、本課程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研習地點:南港國民小學3樓視聽教室(臺北市南港區惠民街67號)
(二)上課時間:114年10月19日至114年11月30日(每週日上午9時至11時50分、下午1時00分至3時50分。計7週)上課時數:共39小時,計13場次。
(三)參加者為本市教師者,可依據參加情形核予教師研習時數。
(四)招生對象:對台語有興趣人士或上過台語初級人員。
(五)名額:預定30名(報名者需全程參加,並自備工具書「彙音寶鑑」)。
(六)研習費用:免費。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止開放報名,額滿為止。請填寫以下報名表單(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JBkqrr81xcjX4yDe7),將由承辦單位回覆報名結果及後續通知課程相關事宜。
五、若有本案相關問題,請洽台中市海洋台語文研究學會林紹良先生:0920498095。
六、檢送「傳統漢學(台語)、教育部台羅拼音進階班課程實施計畫」1份。

附件:實施計畫

臺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文化快遞」補助校園發展原住民族教育議題相關課程活動推廣計畫

一、依據臺北市南港區東新國民小學114年8月13日北市東新小原字第1146006022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旨在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及108課綱精神,協助學校發展原住民族課程,提升教師課程研發與教學能力,提供學生多元文化學習機會,並善用教育資源打造友善且具跨文化理解之校園環境。得依計畫申請經費補助,支應課程推動所需之相關費用。
三、本計畫鼓勵依據需求設計課程與活動,形式包含:原住民族議題課程、跨領域合作、部落連結、教師社群、教材資源使用等。
四、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實施對象:台北市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以及有意發展原住民族教育之學校、教師及各領域社群(中學校園優先)。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
(三)辦理期間:114年9月23日(二)至115年6月30日
(四)補助額度:每單位每學年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整。
(五)核銷時限:活動結束後應於2週內繳交相關資料,最遲應於115年7月10日(五)前完成送審與核銷作業。
五、申請方式如下:
(一)請填寫申請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NeyZwUbSF5Tu5uhG8),並將核章後之PDF電子檔寄送至該中心信箱:tpiercenter@mail.thes.tp.edu.tw,紙本文件請自行留存備查。
(二)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文化快遞-學校名稱/申請書」。
(三)如申請後一週內未收到確認信,請主動來電洽詢。
六、該中心收到申請資料後,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確認信,確認信僅為資料收訖回覆,非審查通過通知。
七、經費請以校內經費先行墊支,並以「紙本方式核銷」獲補助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繳交教學成果報告與經費核銷資料,內容包括:課程實施說明、活動照片、學生作品、支用明細表及原始憑證等資料,紙本與電子檔並送,俾利核銷作業與成果分享。
八、為鼓勵臺北市市學校及教師推動原住民族教育,凡參與本計畫者,將依實際情形核發相應額度之禮券獎勵;對承辦申請之教師(含行政人員)由各校擇優核實予以敘獎,並以不重複敘獎為原則。
九、請貴校惠予協助轉知校內教師與教學社群,並鼓勵踴躍提出申請,以共同推動原住民族教育。
十、本案聯絡人如下:
(一)聯絡人:教育活動組 柳組長。
(二)聯絡電話:(02) 2783-7697 分機1603。
(三)電子郵件:tpiercenter@mail.thes.tp.edu.tw
十一、檢送計畫及相關附件各乙份。
附件:
實施計畫
申請計劃書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