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美術及舞蹈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

一、報名資格:設籍本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及國民中學七、八年級學生。(招生學校及各校名額請詳閱簡章)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音樂:112年3月20日(星期一)至3月21日(星期二)於市立仁愛國中報名。

(二)美術:112年3月28日(星期二)至3月29日(星期三)於市立金華國中報名。

(三)舞蹈:112年3月30日(星期四)至3月31日(星期五)於市立北安國中報名。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

四、本市藝術才能班招生人數依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修正條文第六條規定,112學 年度調降為每班27名。

音樂班簡章

美術班簡章

舞蹈班簡章

轉知教育部轉達行政院112年2月4日院授陸經字第 1120300060號令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9日臺教文(二)字第1120012539號函(附件1)、行政院院112年2月4日院授陸經字第1120300060號令(附件2)、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5條之1第2項及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二、行政院業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自112年2月7日生效。

 

詳如附件:

1120001847

臺北市立陽明高中「112學年度海外攬才子女專班招生簡章」及招生說明

一、旨揭簡章內容摘述如下:

(一)招生對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4條規定之外國專業人才(不含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教師)、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子女。

2、符合「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對象之子女。

3、返國學人或經理人等國際人才之子女,其與子女在國外連續居留滿1年以上。

4、依教育部「完善我國海外攬才政策就學配套實施計畫」辦理之公立國民中學設置轉銜課程計畫雙語教育班及語言教育班學生。

(二)報名及相關事宜

1、報名及資格審查(第1階段):112年5月8日(星期一)至112年6月30日(星期五)止,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s://reurl.cc/AKeL8e。

2、公告學生面試/家長面談:112年7月6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陽明高中網頁公告第2階段面試學生名單及時間。

3、學生面試及家長面談(第2階段):112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

4、公告錄取名單:112年7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時於陽明高中網頁公告錄取名單。

5、報到入學:112年7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辦理報到。

(三)入學說明會:訂於112年5月6日(星期六)假陽明高中辦理,無法參與者請至該校首頁參考說明會影片。

二、旨揭招生簡章業公告於陽明高中網站(http://www.ymsh.tp.edu.tw/)。倘有疑義,請洽陽明高中研發處實研組,

電話:(02)2831-6675轉351。

簡章(中文版)

簡章(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