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通過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之資優生(國八國九區域衛星資優方案學生)。
報名資格:113上成績達PR93/PR97以上者(限國英數社自等科目)。
報名時限:114年2月21日(五)前。
報名地點:國中部輔導室(或4樓學習中心)。
繳交資料:附件一~附件三 (除附件三第三項追蹤輔導紀錄外,其餘應填寫完整)
符合資格(七下資優鑑定通過)者,參加後續自編成就測驗或其他檢定(英語科:英檢中級以上等級)。
通過後續鑑定者始得免修等,詳見實施辦法。
七年級學生請待七下資優鑑定通過後,八上開始申請免修,
申請資優鑑定條件:七上國文、英語、數學、生物三次段考成績平均後,達該科PR97以上(前6名),
以上訊息在新生資料(國中部特教公告事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