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 識詐宣導面向行政院公益推播資源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7日臺教學(五)字第1120055298號函及內政部112年6月1日內授警字第1120878535號函辦理。

二、相關公益推播資源如附件。另內政部製作之防詐宣導素材,網址連結如下:

(一)防詐學堂系列影片:https://reurl.cc/lD0Me6

(二)30秒短版影片:https://tinyurl.com/y9qhoaae。

三、相關訊息同步公告於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https://csrc.edu.tw/)及教育部詐騙防制專區(https://reurl.cc/Adx93Q),歡迎下載運用。

轉知法務部製作「反詐騙星座測驗」

主旨:有關法務部製作「反詐騙星座測驗」案,請各機關學校協助轉知教職員工生及學生家長踴躍上網填寫,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2年5月29日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電子公佈欄公告辦理。
二、法務部為提升民眾識詐能力,製作旨揭網路互動測驗,每題皆隱藏防詐關鍵字,完成測驗後可留下基本資料,以利日後抽獎使用。
三、旨揭活動至112年6月11日止,中獎名單將於112年6月15日公告於法務部官網。
四、測驗網址:https://www.anti-fraud.tw/;更多詐騙案例請見「法務部反詐騙電子書」http://60.251.125.23/Page/ebook/202208moj/mobile/index.html。

112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因應大陸考場採用第二份試題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重症者致未能參加 國中教育會考簡章增訂說明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適性入學委員會112年5月8日草商適性字第1120200130號函、教育部112年5月9日臺教技(一)字第1120046389號函、112年5月18日臺教技(一)字第1120048863號函及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2年5月19日技專招策字第1120000176號函辦理,有關旨揭成績處理方式案,本會據以辦理112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簡章增訂說明(詳如附件)。
二、簡章增訂說摘要如下:
(一)凡參加112年6月3日、4日,112年國中教育會考大陸考場採用第二份試題之免試生,以下稱為「專案免試生」;非符合本資格之免試生,以下簡稱「一般免試生」;因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重症,且由衛生福利部開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而確無法參加112年國中教育會考之免試生,以下稱為「個案免試生」。
(二)一般免試生及專案免試生參加本招生之超額比序總積分,係分別以其112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或大陸考場成績,並依各區招生簡章各校所規定超額比序總積分計算原則採計。
(三)專案免試生之各身分別分發順位,為以前揭說明取得之超額比序總積分與一般免試生一起比序,依各招生簡章分發順位比序原則,排定各身分別之分發順位。
(四)專案免試生參加第一階段「一般生」現場登記分發,如達該科(組)別一般生錄取標準者,以外加名額錄取;如尚具有特種身分資格且符合參加第二階段「特種身分生」現場登記分發者,依其特種身分別參加登記分發,如達該科(組)別之特種身分生錄取標準,以外加名額錄取,每位免試生至多錄取一個科(組)。
(五)個案免試生須依各區公告之112學年度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依規定日程及項目完成應辦事項。可於三區擇1校,向該區招生委員會繳寄報名資料及志願順序表。
三、本增訂說明外之其餘事項,悉依112學年度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