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於113年擴大發放16-22歲青年文化禮金每人 1,200點文化幣。

一、依據文化部113年1月25日文創字第1133002472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青年藝文體驗機會,並擴大藝文消費人口支持藝文產業振興,文化部於113年擴大發放16至22歲符合資格青年,每人發放文化禮金1,200點文化幣(1點等值新臺幣1元),即日起開放領取使用。

三、有關文化禮金領用方式如下:

(一)誰可以領:出生日期在91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的16-22歲青年,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等都可以領取。

(二)怎麼領取:113年1月20日起,手機下載「文化幣」APP,完成註冊登記及身份驗證後,即可領取並立即可用。

(三)怎麼用:可在113年1月20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至全國藝文消費點進行消費折抵,每次使用以1點為單位。

(四)可以在哪裡消費:可用於逛博物館、聽音樂會、看表演、實體書店買書、看國片、看我國籍歌手演唱會、唱片行、文創或工藝品店、文創園區或市集。全國22個縣市共有超過1.8萬個藝文消費點。

(五)有哪些優惠:

1、獨立書店,消費2點回饋1點,最高可放大至1800點;消費滿200元抽文化幣;購買表演藝術青年席位或五折自由座,享優惠價格、購買表演藝術票券消費達100點以上加碼回饋100點;多人同行看國片,單次使用消費達350點以上加碼100點回饋,以及全臺電影院響應推出之爆米花、飲料及購票折扣等青春限定獨享優惠;邀請新朋友領取文化幣享回饋等。

2、113年度首度攜手全支付、全盈+PAY、icash Pay等3家電子支付共同合作,文化幣支付不足餘額可以3家電子支付付款,青年加入電子支付,另再享優惠禮包。

四、文化部宣傳圖卡、大攻略懶人包及文化幣海報(下載連結:https://space.moc.gov.tw/tuED2N),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文化部文化幣客服,電話:0809-081-806、信箱:cp.service@tradevan.

com.tw。

寒假期間衛生教育宣導

1.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113年1月19日疾管疫字第1131200022號函辦理。

2.、依據疾管署校園監測資料顯示,類流感及紅眼症平均罹病率較前三週平均值上升;請同學寒假期間於參加安親班等各類團體活動或入出公共場所時,應落實衛生好習慣,以減少疾病感染風險。

112學年度第2學期國七聯課活動線上選社說明

1.實施時間:星期五第四節

2.實施對象:291292293294295296(七年級同學)

3.2/16(五) 11:00- 2/19 (一) 23:59進行社團志願選填。

4.請於開放選社期間至「臺北市第二代國中校務行政系統」網站選填。

5.選社名單於2月21日公布,2月23日(星期五)第四節社團正式上課,請準時至指定地點上課。

6.社團介紹及其他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112-2社團活動實施計劃

112-2線上選社說明

轉知臺北市市場處「112年市集提振商機整合推廣方案」之「延續」 系列影片

一、「延續」系列影片計有機關形象片1支、短影片(「回味:晴光.雙城」、「尋找地下街的二次元世界」、「夜市情緣」及「艋舺義賊記」)4支,主要係讓市民朋友認識與生活息息相關之傳統市場、地下街、攤集場等多元風貌,繼而能帶動民眾日後走訪遊逛。

二、相關檔案下載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gw0SCdGnS5rE1hnd0iqpI4bY62DjgZ-Z?usp=sharing),請自行下載運用。

轉知教育局來函禁用獸鋏相關宣導資料

一、依教育部113年1月17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004457A號函辦理。

二、依「動物保護法」第14之1條第1項第6款規定略以:「捕捉動物,不得使用獸鋏」、第14之2條規定:「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另第30條第1項第7、8款規定略以:「有違反第14條之1第1項規定,使用禁止之方法捕捉動物;違反第14條之2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處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合先敘明。

三、為防止傷害動物,建構全民友善動物環境,請協助加強宣導,依動物保護法規定,不得使用獸鋏捕捉動物,且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者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

四、檢送農業部禁用獸鋏宣導單張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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