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師大附中科學營已提前關閉表單,詳可參考高中部校網公告:
https://www.hs.ntnu.edu.tw/content?a=T0RESU5qQTVNek01T0RrPXlrak4wQXpOeDRrVGludGVseQ==
若有與科學營相關的問題,請洽高中部科學班(分機806)。
112學年度師大附中科學營已提前關閉表單,詳可參考高中部校網公告:
https://www.hs.ntnu.edu.tw/content?a=T0RESU5qQTVNek01T0RrPXlrak4wQXpOeDRrVGludGVseQ==
若有與科學營相關的問題,請洽高中部科學班(分機806)。
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部會共同籌設「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該機構業已建立及執行有害內容之申訴機制,相關流程及聯繫方式詳見附件宣導資料。
一、依教育部112年12月27日臺教綜(五)字第1120127052號函轉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112年12月20日星經字第1120120042號函副本辦理。
二、該組來文說明,新加坡衛生部與其他政府單位已強化境內電子煙管理措施,包括於海陸空關卡加強檢查,強化網路銷售、廣告之監測與取締,並於公共場所加強取締使用、擁有電子煙者。
三、另我國「菸害防制法」自本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已將電子煙歸類於類菸品全面禁止、將加熱菸列為指定菸品加強管制,並依該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未經衛生福利部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另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網站資料顯示,截至本年12月11日止尚無指定菸品通過審查。
四、因寒假將屆且連假期間旅遊頻繁,請適時提醒貴校教職員工生如前往新加坡,應遵循當地之電子煙管制法令,並廣為宣導出國返臺時,勿將類菸品、指定菸品攜帶入境,以符「菸害防制法」規範。
五、有關類菸品、指定菸品之危害資訊及衛教資源,可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置之「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專區(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以及「健康九九」網站(https://gov.tw/qsd)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方便民眾接種,規劃臺北市立聯合醫院12區院外門診部(名冊如附件)自112年12月30日至113年1月27日(113年1月13日選舉日除外)加開週六上午疫苗專診,提供公費流感疫苗及COVID-19疫苗接種,並免收掛號費。如有流感疫苗及COVIS-19疫苗接種之需求,可多加利用上揭院外門診部加開之週六上午疫苗專診,並請於當日上午11時前到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