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5年度校園性別事件之合意性行為行為人情感教育研習班

一、依據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15年2月25日北市師教字第1156000502號辦理。
二、研習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健康教育、輔導領域、護理教師。
三、研習日期:請擇1期報名。
(一)第一期:115年3月25日(星期三)。
(二)第二期:115年3月31日(星期二)。
四、研習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五、報名方式:本研習採網路報名,參加研習人員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報名,經行政程序核准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且本研習不受理臨時現場報名。
附件: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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