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2月13日北市教國字第1143038688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訊:
(一)職稱: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二)資格條件:具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2年12月31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者。
三、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年2月2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四、甄選名額:不限族別1名、阿美族1名、布農族1名,共3名。
五、工作內容:「協助機關推動族語措施(營造友善族語環境)」、「推廣族語家庭化、部落化及生活化」及「語料採集及記錄」等項目。
六、薪資待遇:
(一)薪資:月薪起薪為新臺幣(以下同)3萬7,080元(含勞健保自付額),並按年資及考核調薪。如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者,每月薪資加給2,000元;高級者每月薪資加給2,500元;薪傳級或優級以上合格證書者,每月薪資加給3,000元。
(二)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依實際到職月份比例計算)。
七、通過書面審查者,甫通知參加第2階段面試,面試時間訂於114年2月26日上午10時辦理(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八、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02)27206001分機28,劉先生。
附件:1140001579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