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政府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113學年度課程專員遴選簡章」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7月18日北市教視字第1133079998號暨「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辦理。

二、台北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113學年度遴選2名優秀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擔任課程專員(原專任輔導員),全時公假支援國教地方輔導團業務。遴選內容略述如下:

(一)基本資格:
1、具三年以上教學年資之台北市教育局主管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2、具備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或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二)專業資格:具備以下任一條件者(具有學校行政經歷尤佳)

1、具備台北市國教地方輔導團各分團輔導員三年以上資歷,服務表現良好。
2、曾獲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教學卓越獎、全國性課程與教學相關獎項者、或其他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
3、具教育研究、創新課程發展能力,能提出具體佐證資料者(例如發表期刊論文、出版書籍等)。

(三)報名方式:採電子郵寄方式報名,於113年7月25日至7月26日下午4時前將報名資料電子檔寄送至108fdt@gmail.com,主旨及檔名請註明「113學年度國教地方輔導團課程專員遴選:○○○(報名者姓名)報名文件」,並請於寄信後以電話(02-23363566)確認報名資料是否收到。報名資料經檢視備齊者,所送資料將進行書面評分,並可參加現場面試。

(四)面試時間:113年7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時。

(五)錄取方式:以成績高低排序,甄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現場面試、教育研究及統計分析資料、教學設計、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成績高者為優先。應試者總成績未達錄取分數80分,得不足額錄取。

(六)錄取通知:遴選結束,確定錄取名單後公布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並正式函知錄取教師及其服務學校。

三、遴選簡章亦同時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首頁/科室業務/教育視導與品保科/國教輔導團/最新消息),歡迎上網查詢及下載使用。

臺北市政府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113學年度課程專員遴選簡章

Bookmark the permalink.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