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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9日臺教文(二)字第1120012539號函(附件1)、行政院院112年2月4日院授陸經字第1120300060號令(附件2)、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5條之1第2項及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二、行政院業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自112年2月7日生效。
詳如附件:
1.國七聯課活動名單已公布於校務系統及學校公佈欄,請查閱。
2.請同學攜帶上課物品至上課地點集合,運動性社團請著運動服、球鞋。
3.第一次上課後才開放申請轉社,轉社申請日期為2/17~2/21。
1.為促進全國學生表演藝術展演成果分享與交流,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建置「藝秀臺」,鼓勵學校團隊透過線上平臺分享學習成果。
2.上架學校影片涵蓋音樂、舞蹈、創意戲劇、鄉土歌謠四大類表演藝術,歡迎上線瀏覽各校學生表演藝術成果。
1.日期:民國112年3月16日至17日(星期四、五)。
2.地點:新北市龍門露營區(新北市貢寮區福隆村興隆街100號)
3.費用:每位同學為新台幣貳仟玖佰元整。
4.本活動屬於八年級校外教活動,希望全部同學都參加,請家長協助評估貴子弟狀況,除非有下列情形者不適合長途旅行:先天性疾病、心臟病、高度過敏、癲癇、氣喘...等。
5.線上繳費方式,請參考繳費說明。111下國八校外教學活動費-繳費說明
273 班龔振宇同學、287班龔子媛同學
參加
「2023台灣燈會在台北」全國花燈競賽
作品【B008_隔牆有耳】
榮獲
【國中組】【甲等】
感謝指導老師悉心教導,也恭喜同學獲得殊榮!
國中部全體師生同賀!!
1.實施時間:星期五第四節
2.實施對象:284、285、286、287、288、289(七年級同學)。
3.2/13~2/15進行社團志願選填。
4.請於開放選社期間至「臺北市第二代國中校務行政系統」網站選填。
5.選社名單於2月16日公布,2月17日(星期五)第四節社團正式上課,請準時至指定地點上課。
6.社團介紹及其他注意事項,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