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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註冊組
轉知國立臺南藝術大學112學年度音樂學系及中國音樂學系七年一貫制學士班入學考試訊息
一、報名時間:
(一)音樂學系:111年12月26日(星期一)至112年1月17日(星期二)止。
(二)中國音樂學系:111年12月12日(星期一)至112年1月3日(星期二)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並以掛號郵寄報名相關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簡章免費下載,相關招生資訊詳情,請查閱該校網頁,教務處/考生專區/簡章查詢,網址:https://acad.tnnua.edu.tw/。
四、招生諮詢服務請洽該校教務處註冊組,聯絡電話06-6931211。
國九學生拍攝證件照
拍攝時間:111.11.04.(星期五)依各班排定時間
拍攝地點:國中部1樓 附智講堂
備註:
1.請同學於拍照時穿著制服拍攝。
2.當日請儘量避免請假。無法參加當日拍照同學,請主動聯繫教務組。
修正「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
修正「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111學年度新生編班名單(更正班號)
有關新生入學相關事項,會藉由附中國中部網頁公告布達。
煩請家長抽空上網查看最新資訊
備註:因為制服不須繡上學號,為避免繡錯,暫不公告學號。
附中班號獨樹一格,以下為班級名稱/班級代碼供您參閱
◎貴子弟若符合1.中、低收入戶2.原住民族身分3.學生或家長持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資格者,請於8月10日(三)前來電教務組,以便辦理代收代辦費減免作業。
◎新生網路填寫學籍資料尚未完成者,請於111.07.29.(晚上23:59)前完成繳交。請點此觀看填寫說明
◎請自行下載「新生健康檢查通知暨家長同意書」,詳閱並簽名(家長及學生皆要簽名),本通知書於新生訓練當天(8月19日)繳交給國中部各班輔導班長。
◎新生入學相關問題請逕洽各承辦單位(本校電話:2707-5215)
學生代收代辦費減免請洽教務組(分機611、621)
新生始業輔導請洽訓導組(分機612)
新生制服購買請洽合作社(分機800)
其餘制服相關問題請洽訓導組(分機612)
111學年度國七新生請上網填寫校務系統之學籍資料
※系統開放填寫時間:即日起至111年7月26日(二)23:59止延長至7/29日(五)23:59止
※每位新生皆需上網填寫,填寫完成請記得按下繳交鈕!
※建議以電腦操作,並使用chrom瀏覽器。
※請於期限內完成,逾期系統關閉將無法登入。
※填寫資料時,請務必檢查學生姓名及照片等各項資料是否正確無誤。
本資料及上傳之學生照片將介接運用於製作學生證(結合市圖借閱證、台北卡等)。學生證完製後,除「非人為因素」外,其餘原因申請重製、補發均須自行負擔工本費。
※「數位學生證整合服務個資同意書」:完成後,按下存檔即可,不需列印同意書。
※「列印報到單」:此項只要按繳交,不用列印基本資料單。
按下繳交後就無法修改資料,但請務必按此繳交鈕,校方才能接收資料,
※新生報到時未完成照片上傳、或是欲更新照片者,可於本次系統開放期間重新上傳照片。
※相關問題,請來電本校教務組,電話2707-5215分機611。
【免試入學分發後相關時程及注意事項】結果公告、結果複查、報到入學等
一、【分發結果】:請詳參簡章第16頁
★公告時間:111年7月19日(星期二)早上11時
★公告方式:
1.各招生學校網頁及校門口公告錄取名單
2.學生以個人帳號密碼登入本網站內查詢
二、【結果複查】:對錄取結果有疑義時提出,逾期不再受理!請詳參簡章第16頁
★申請時間:111年7月20日(星期三)早上8時至12時
★受理單位: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52號,聯絡電話02-2709-1630轉111)
★申請手續:
1.學生或家長填寫「分發結果複查申請書」(請自行下載簡章附表八,第133頁)
2.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自或委託至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現場辦理(委託書請自行下載簡章附表十一,第139頁)。
3.繳交複查手續費50元。
4.僅接受現場或委託辦理,不受理電話、郵寄等其他形式申請。
5.複查以一次為限,一經收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件及退費。
三、【報到入學】(詳參簡章第16-17頁)
★報到時間:111年7月21日9時至11時
★報到方式:請逕洽各招生學校
★必要證件:錄取學生應持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書)正本及身分證(或健保卡等其他官方核發附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依指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
▲尚未取得學力證件者,得經錄取學校同意切結於註冊前繳交。
▲大陸地區人民未就讀臺灣地區國民中學者,於入學時應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規定,檢附:
1.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2.申請人之父或母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3.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如未繳交者,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其他放棄錄取資格及申訴等相關事宜,請自行參閱簡章第17頁。
五、本次分發後,各招生學校得於8月辦理免試入學續招作業。參加本區免試入學未獲錄取、未報到或報到後放棄錄取資格者,均得報名參加。經主管教育機關核准後可辦理續招之學校名單,將於8月8日前公告於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網址:https://project.tnvs.tn.edu.tw/continu_stud/),請有意報名者注意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