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試入學分發後相關時程及注意事項】結果公告、結果複查、報到入學等

111基北區免試報名系統網站

一、【分發結果】:請詳參簡章第16頁
★公告時間:111年7月19日(星期二)早上11時
★公告方式:
1.各招生學校網頁及校門口公告錄取名單
2.學生以個人帳號密碼登入本網站內查詢

二、【結果複查】:對錄取結果有疑義時提出,逾期不再受理!請詳參簡章第16頁
★申請時間:111年7月20日(星期三)早上8時至12時
★受理單位: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52號,聯絡電話02-2709-1630轉111)
★申請手續:
1.學生或家長填寫「分發結果複查申請書」(請自行下載簡章附表八,第133頁)
2.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自或委託至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現場辦理(委託書請自行下載簡章附表十一,第139頁)。
3.繳交複查手續費50元。
4.僅接受現場或委託辦理,不受理電話、郵寄等其他形式申請。
5.複查以一次為限,一經收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件及退費。

三、【報到入學】(詳參簡章第16-17頁)
★報到時間:111年7月21日9時至11時
★報到方式:請逕洽各招生學校
★必要證件:錄取學生應持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書)正本及身分證(或健保卡等其他官方核發附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依指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
▲尚未取得學力證件者,得經錄取學校同意切結於註冊前繳交。
▲大陸地區人民未就讀臺灣地區國民中學者,於入學時應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規定,檢附:
1.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2.申請人之父或母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3.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如未繳交者,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其他放棄錄取資格及申訴等相關事宜,請自行參閱簡章第17頁。

五、本次分發後,各招生學校得於8月辦理免試入學續招作業。參加本區免試入學未獲錄取、未報到或報到後放棄錄取資格者,均得報名參加。經主管教育機關核准後可辦理續招之學校名單,將於8月8日前公告於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網址:https://project.tnvs.tn.edu.tw/continu_stud/),請有意報名者注意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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