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112學年度國七學生。(113學年度國七新生請參考以下規定,預計於七下鑑定)
符合報名資格(二)者(該科3次段考平均達前7名),112下學期初教務處計算後個別通知學生,並繳交報名意願表。
一、報名資格:112學年度就讀本市國中未設各該類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學校之七年級學生,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符合「臺北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說明」(詳見簡章附件1)。
(二)依申請鑑定類別,符合下列申請標準:
鑑定類別 | 申請標準 |
國文 |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文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前7名,採個別通知) |
英語 |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英語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前7名,採個別通知) |
數理 |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數學科或生物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前7名,採個別通知) |
二、報名方式
(一)時間:113年3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至3月11日(星期一)下午4時,逾時不予受理。
(二)地點:
(1)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以 學生 學號及密碼登入「臺北市第二 代國中校務行政系統」( https://school.tp.edu.tw/ 鑑定 報名專區 (路徑 :學生線上 /資優 方案 ) ,並依系統指 示進行網路報名。
(2)請於鑑定報名專區填畢各項資料,並經檢核無誤後自行 以 A4 規格白色紙張單面黑列印報名表件,由家長或監護人檢核簽章後,向就讀學校輔導組 (特教業務承辦人)提出報名申請 ,始完成報名程序 。
簡章下載:113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操作手冊:113版學生網路操作手冊
(三)方式:符合報名資格學生,自行登入二代校務系統查詢報名資格,至國中部5樓輔導室特教老師提出鑑定申請。
三、詳細情形請參見附件鑑定計畫
四、鑑定時間:113年 4 月13日(星期六)
五、鑑定結果:113 年 5 月 10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公告
六、通過鑑定之學生:選擇「放棄」或「參加區域衛星資優方案」(星期六至鄰近國中上課,不得任意缺課,必要時需完成請假手續)
★放棄資優身分者,不得申請免修★
區域衛星資優方案:(開課學校最後依教育局公告為準)
國文:金華國中(預計)
英語:龍門國中(預計)
數理:師大附中(預計)
★放棄資優身分者,不得申請免修★
小提醒:七年級未來要申請免修之學生,務必符合上述報名資格,且鑑定通過。
【免修條件:七下通過學術性向鑑定後參加區域衛星資優方案,且前一學期該科成績PR93以上,並已學完下一學期內容,評量下一學期範圍達90分後通過免修】
詳見縮短修業年限辦法。】
未來要申請免修的學生,請注意七上各次段考成績。(此訊息已於新生入學通知資料中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