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110年青年節臺北市表揚中等學校優秀青年實施辦法」

一、本活動係為獎勵德行優良、服務熱心及表現優異之學生,
透過青年節表揚大會,形塑青年行為典範,建立校園良好
風氣。
二、遴選標準:臺北市各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品學兼優,符合實
施辦法所列優良事蹟(擇一),足資同學楷模者。
三、遴薦方式:依據本辦法遴選各校優秀青年乙名(高、國
中,日、夜間部可分別遴選),並於110年2月22日前,請
將推薦表(如附件)逕寄予本會活動組許鯉麟輔導員。
遴選推薦表   實施辦法
國中部收件期限訂於2月8日(一),請將推薦表送至訓導組.
如有超過一人報名,將另行召開遴選會決定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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