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限資優生申請)

適用對象:通過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之資優生(國八國九區域衛星資優方案學生)。
報名資格:112上成績達PR93/PR97以上者(限國英數社自等科目)。
報名時限:113年2月23日(五)前。
報名地點:國中部輔導室(或4樓學習中心)。
繳交資料:附件一~附件三 (除附件三第三項追蹤輔導紀錄外,其餘應填寫完整)
符合資格(七下資優鑑定通過)者,參加後續自編成就測驗或其他檢定(英語科:英檢中級以上等級)。
通過後續鑑定者始得免修等,詳見實施辦法。

七年級學生請待七下資優鑑定通過後,八上開始申請免修,
申請資優鑑定條件:七上國文、英語、數學、生物三次段考成績平均後,達該科PR97以上(前6名),
以上訊息在新生資料(國中部特教公告事項)中。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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