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外縣市(含國外)國小應屆畢業生分發(國七)事宜

設籍本校學區之外縣市(含國外)國小應屆畢業生分發作業相關說明

請參閱以下附件

設籍國立臺灣師大附中學區之外縣市(含國外)國小應屆畢業生分發作業說明

113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優先分發入學申請表

113學年新生入學系統操作手冊-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學生家長-手機版)

113學年新生入學系統操作手冊-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學生家長-網頁版)

臺北市113年暑假國中生職業輔導研習營

1.活動費每人每日新臺幣100元整,費用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2.請欲參加的同學於113/3/28(四) 16:00 放學前,將報名表和報名費(報名天數*100元)交至輔導組廖昱穎老師。

3.營隊代碼請詳見附件,報名表可自行下載列印或至輔導室領取。

4.請評估交通狀況,自行準時前往主辦學校參加、自行返家。

113年暑輔營職輔營開班資訊

臺北市113年暑假國中生職業輔導研習營報名表(師大附中版)

國立師大附中國中部 2024國際交換學生甄選簡章

2024國際交換學生徵選簡章

姐妹校交流學校:關西大學中等部 https://www.kansai-u.ac.jp/junior

交換期間:2024 年 7 月13日(六)至 7 月 19日(五)。

申請條件及名額:(須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方可申請)

(一) 本校國中部七年級在校學生,共三名。

(二) 學生之雙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同意於2025年3月接待外國交換學生,為期1週。

有意申請的同學,請於4月10日(三)前,請將申請表填妥後繳交至二樓辦公室林怡平老師。

2024國際交換學生甄選簡章 交換學生申請表

 

113學年度第1學期九年級學生選修技藝教育課程開始報名

一、緣起:針對九年級職業性向較為明確或有興趣學習技能的同學,透過試探課程,提供學生生涯試探的機會並增進學生對工作世界與技職學校之認識與瞭解,以利生涯發展與規劃。

二、上課時間: 同學上、下學期可選修各一個職群,上、下學期修習職群不可重覆。每週二或週五下午(13:00~16:00),計 3 小時。【※同學若參加第8節輔導課,需於技藝班後返校參加※】

三、113學年度第1學期合作開班高職學校詳見附件。

四、相關要求:1.有職業性向、能吃苦耐勞、認真學習者。2.經錄取後,不得中途退出。3.出缺席記錄佳。4.每週寫聯絡本,並給導師家長簽名。5.獎懲記錄優良,且校外行為表現佳。

五、參加技藝教育課程好處:(依當年招生簡章公告為主)

1.五專:依技藝班平均成績表現,可累計五專入學比序積分 1~3 分。

2.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參加九年級上學期技藝教育課程書面審查可加20分。

3.技優甄選:獲臺北市技藝競賽名次或技藝班PR值達70以上,可參加技藝教育課程相關職群技優甄審入學管道。

六、報名結果:由校內遴輔會遴選,待【臺北市協調會議】決議後將明確編班結果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通知同學及班級導師。

七、報名截止日期:113年3月22日(星期五)

若有任何技藝教育課程相關問題,請來電27075215轉618 洽詢輔導室 陳曉柔組長。

113-1國中技藝教育課程申請表

修正「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工作進度表」及「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國中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

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8日北市教中字第1133044922號函,本案修正內容概述如下:

(一)前揭工作進度表修正本市國小畢業生網路登記、網路改分發期間為113年5月24日至5月29日。

(二)前揭問題與解答修正申請就讀大學區學校期間為113年6月11日至7月11日。

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修正版)

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國中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修正版

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

【113學年度升高中藝才班競賽入學】校內報名時間暨操作說明

【113學年度升高中藝才班競賽入學】校內報名時間暨操作說明

一、報名網站&簡章https://art.sen.edu.tw
二、操作說明系統操作說明-學生
三、校內報名時間3/18(一)~3/21(四)下午16:00止
(
學校需團體報名,務必遵照校內報名時間)
四、報名資格詳簡章第伍點、報名資格
五、報名費美術班280元

音樂班280元

舞蹈班280元
(不便找零、請自備零錢)

六、應繳文件1.報名表(學生及監護人欄記得簽名) 註1

2.競賽表現優異具體事蹟證明文件影本

3. 競賽表現優異具體事蹟證明文件正本(*正本現場檢查後會直接歸還)

4.若為國際性競賽需提出比賽簡章、參賽名冊、獲獎總名單等,或相關參賽影音資料(如       頒獎典禮照片、比賽現場參賽者之錄影等)。

5.特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般生免附)

七、報名流程3/18上午9:00系統開放報名,請按照操作說明,登入系統填寫【報名資料】。

3/21下午16:00前至教務組繳交【應繳文件】及【完成繳費】。

 

註1: 報名表件請以雷射印表機列印(若以噴墨印表機列印,請影印後使用),否則因任何因素造成報名資料錯誤,視同未完成報名,招生委員會概不負責。

註2: 每位學生限向一校提出申請,各招生學校參採項目積分及同分排序等均有所不同,請務必詳閱簡章內各校錄取方式規定,請審慎選擇。